深圳国际贸易律师

国际贸易风险预防深圳外贸律师认为,国际贸易结算及商帐追收中面临很多风险,包括政治风险、信用风险和货币风险等。如果不正确处理,将产生不利的后果。外贸企业必须运用有理有效的预测方法对未来风险及其事故、后果进行科学预测是有效防范风险的必要前提和条件,最后从风险控制工具和风险财务工具等方面,外贸企业应根据贸易伙伴国的政治、经济发展动态建立及时有效的预报系统,根据客户资信的实时状况选择D/P托收、信用证或银行保函等恰当的结算方式,充分利用保险制度和银行的融资功能等,以防范国际贸易结算各类风险。

尽管我国外贸业务发展迅速,但是发展之中遇到的一些外贸纠纷也是与日俱增。通过对一些专业的外贸律师调查得知,目前的外贸纠纷中,海外商账案例占有较大的比重。

涉外国际贸易律师作为深圳律师,我们从事大量国际贸易纠纷业务。在国际贸易纠纷案件中,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国际贸易业务中,完善的贸易合同也是保护国内一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这一切都需要我们深圳律师,尤其是擅自国际贸易法律的深圳律师介入。我们浅析一下涉外合同,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为例,在签订时应主要包括如下条款:标的物条款、价格条款、运输条款、商检条款、保险条款、支付条款、免责条款或不可抗力条款、法律适用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当事人往往会忽略了“法律适用条款”的签订。

国际贸易中涉外合同的法律选择与法律适用

先看一下我国关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定:

国际贸易法律风险深圳律师代理了大理国际贸易案件。很多国际贸易案件中有些共性 - 有些法律风险是可以避免的。深圳律师根据办理国际贸易的经验,特总结了以下国际贸易案件的经验供大家分享:

一、卖方对买方提供的信用证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应及时要求买方改证。按照国际惯例,卖方接到与合同不符的信用证,有权要求买方立即改证,若买方不改证或延期改证,则构成违约,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出索赔。反之,若卖方不及时提出改证要求,则视为默认信用证对合同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