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律师丢失证据导致败诉能向律师索赔吗?

答:你来信中所反映的问题,是律师执业中的法律责任问题。律师法第49条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免除或限制因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该律师将你的证据丢失,导致你的官司败诉,可以认定是由于过错给你造成了损失。该律师所在的律所应当对你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深圳涉外律师办理的另外一个相关案例:

 

胡女士是河南省焦作市的一名个体老板,工厂的生意一直不错,可是这
几年她却犯了难,因为别人欠了她24000多元钱一直不还。无奈的胡女士想通过法律为自己
讨个公道,2001年从没打过官司的她找到了当地的一家律师事务所。

胡女士找到了这家事务所的史威敏律师,请他替自己打这场官司。史律师满口答应,
还取走了4张欠条作为打官司的证据,同时为胡女士出具了收据。案子交给了史律师,胡女
士觉得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就等着法院开庭了,可是左等右等,史律师却迟迟没有为
她立案。 原以为挺简单的案子,拖了两年都还没有立了案,胡女士决定另找他人,于是让
史律师把4张欠条的原件还给她,史律师却一口咬定,欠条早就还给胡女士了,一方说还
了,一方说还没还,双方围绕着4张欠条纠缠不清。可就在这个时候欠胡女士钱的人却意外
死亡了。这一下,收回欠款就更没指望了。

胡女士认为这是史律师的失职造成的,所以将史律师和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告到了法
庭,要求对方赔偿她24000多元的损失。  在庭审中,4张欠条是否退还成了案子的焦点。
胡女士出示了史律师当时写给她的收到欠条的收据,并认为,如果史律师归还了欠条,肯
定会把收据收回去的。而史律师虽然不承认欠条是自己弄丢的,但是却始终拿不出任何证
据来。

法院一审认定,正是因为史律师弄丢了胡女士的欠条,才导致胡女士无法追回自己的
欠款,所以应当由史律师赔偿胡女士24000多元的损失。但胡女士和史律师都认为应该由律
师事务所来赔这笔钱,于是向法院提出了上诉。二审认为,史律师丢失欠条是一种职务行
为,所以法院判决律师事务所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