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律师提醒:一定要在涉外合同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

涉外律师网涉外合同律师发现,诸多涉外合同争议当事人因为错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而不能实现其权利。可见,涉外合同的诉讼时效制度非常重要。一旦因涉外合同发生纠纷,涉外合同律师建议当事人第一时间咨询涉外合同律师。

涉外合同诉讼是指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因涉外合同的履行、条文释义及其他方面发生争议,而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的诉讼。涉外合同诉讼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外民事诉讼,故其在诸多方面有着与国内一般合同诉讼的不同特点,适用于涉外合同诉讼的一些法律规定也与国内一般合同诉讼有所不同,这些区别和特点主要表现在涉外合同诉讼必然包含涉外因素。这些涉外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组织。这里的“外国人”,是指具有外国国籍的人、无国籍的人和国籍不明的人。这里的“外国企业或组织”,是指属于外国的企业或其他的经济组织。

(2)诉讼当事人之间合同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无论当事人是否为外国人、外国企业或组织,只要引起他们之间合同法律关系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不是发生在我国境内,而是发生在外国,即为涉外合同诉讼。

(3)诉讼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物在外国。

1、合同法第129条规定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

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分割之日起计算。

2、涉外合同诉讼


指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因涉外合同的履行、条文释义及其它方面发生争议;

而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的诉讼。

涉外合同诉讼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涉外民事诉讼;

其在诸多方面有着与国内一般合同诉讼的不同特点。

适用于涉外合同诉讼的一些法律规定也与国内一般合同诉讼有所不同。